昆明,我们能帮你什么?!
本来是一个静谧的周末,起床来医院的路上看到了昆明恐怖袭击事件,非常为伤者惋惜,而让我愤怒的是恐怖分子的肆无忌惮,简直毫无人性。
作为一名医务工作者,在微薄看到@罗炳翔大夫的一句话“【砍】我看到的是:一群可能随时被砍的人,正在镇定抢救一群已经被砍的人……”心理顿时感到很难过,不是因为自身的境地,而是在想我们究竟什么时候才能有个真正安定和谐的社会。
没研究过政治学,没研究过民族政策,因此不知到该怎么评述此次事件,但是无论如何,都不能伤害无辜之人的生命与健康。@二逼瓦西里:“我反对一切针对平民的恐怖主义行为,无论你的命运是多么悲惨动机是多么高尚,当你把伤害无辜的普通人作为手段时,你就是人类的敌人、可耻的懦夫和人人可诛的罪犯。我没有兴趣听你的任何故事,不会在乎你的诉求,不可能跟你谈判并妥协,唯一要做的事就是:当场格杀,事后追剿,绝不原谅。”
作为一个彻头彻尾的实用主义者,打嘴仗没什么用,这里是维基百科有关此次事件的链接。
下面是北大六院汶川地震后编写的居丧干预的策略,虽然事件不同性质,但都是面对亲人离去,希望对于受难者有所帮助。
一、对居丧者干预的目的
帮助他们渡过正常的悲哀反应过程;使他们能正视痛苦;表达对死者的感情;找到新的生活目标。
二、痛苦工作的概念
这里涉及到一个概念:“痛苦工作”(Grief work)。痛苦工作是当前危机干预理论最为重要的基础。1942年波士顿椰子园音乐厅大火烧死492人,Lindemann(1944)发现那些没有经历痛苦工作的居丧者,将出现严重的精神病理现象。痛苦工作包括:正常的悲痛反应,如为失去亲人悲痛;从丧失亲人的不幸中体验到痛苦;接受丧失亲人的现实;适应没有亲人存在的生活。鼓励人经历正常悲痛过程可预防丧亲危机所致的负性后果。
三、丧失亲人后的心理反应
- 休克期:可能会出现情感麻木,甚至出现否认丧失亲人的事实;
- 埋怨:有些人会自责,后悔自己没有救出亲人,有些人会愤怒,对灾难造成的亲人丧失感到非常生气;
- 抑郁期:有些人会出现情绪低落,不愿意见人,特别是丧失了孩子的家长不愿意看到与自己孩子同龄的儿童;有些人什么都不想干,对什么都没有兴趣,夜间有噩梦,失眠等;
- 恢复期:不再做噩梦, 开始适应新生活。
四、居丧干预的原则
- 个体化原则,针对“此时此地此人”,从居丧者的独特立场出发认识问题;
- 现实的态度,治疗者无回天之力,但我们存在的本身就是对居丧者的一种给予和帮助;
- 治疗者自己会有无能为力的感觉,但是不要使它影响治疗;
- 学会处理居丧者指向自己的强烈情感爆发和愤怒,要知道这只不过是居丧者的愤怒甚至是对灾难敌意情绪的转移;
- 促进居丧者以健康的方法解决悲哀。回避借酒浇愁、暴力发泄和自杀等不健康的行为;
- 随时让居丧者看到生活中的期望,痛苦终将减弱,生活将富于新的意义。
五、居丧干预的策略
(一)支持与帮助:
- 居丧之初多处于情感休克期,表现茫然麻木,工作目标应放在和居丧者沟通,提供心理支持;由志愿者或其同事担任安慰工作时,首先要取得居丧者信任,建立好人际关系;
- 鼓励居丧者表达感情,给予安慰、关心、实际的接触与具体的帮助;
- 安排亲友暂时接替居丧者的日常事务。
(二)鼓励居丧者用言语表达内心感受及对死者的回忆
- 帮助居丧者认识、面对、接受丧失的事实,这是成功干预的第一步;
- 治疗者不加评价的倾听有利于居丧者表达出各种想法;
- 帮助居丧者发现、接受和表达悲哀过程中的各种复杂情感;
- 告诉被帮助者人在痛苦时哭泣是一种很自然的情感表现,而不是软弱;
- 必须允许并鼓励居丧者反复地哭泣、诉说、回忆,这种表达方式不限性别和年龄。用日记等其它方式也有利于情感的表达。
(三)居丧干预的注意事项
- 使用标准问候语;
- 使用和居丧者类似的声调,提供帮助者从一开始就应注意与居丧者的声调相匹配:如果居丧者的声音听起来平缓而悲伤,你应该轻声说话;如果居丧者的声音愤怒而响亮,你的声音应该与其接近,但音调应稍低;然后慢慢地把你的音调调到正常水平;被帮助者会慢慢配合你的音调。
- 尽量使用居丧者的用词、用语与其交谈。例如:居丧者:“我想结束自己的生命。”帮助者:“您已经制订了结束自己生命的计划吗?”居丧者可能会用俚语,但不鼓励用贬义词或不恰当的词汇。
- 当好倾听者,好的倾听者要掌握以下技能:用心理解和领会倾诉者的思想与感情;允许倾诉者口误或用词不当;允许其停顿和沉默;搁置自己的需要与看法。不够称职的倾听者会有以下表现:打断对方的谈话;随意转换主题;说教;匆忙下结论;回避问题等。
- 避免给予建议:给居丧者提供直接建议是件很危险的事,要避免这样做;交流目标是帮助居丧者发现重建生活的资源,让其自己做出决定;如果帮助者的建议无效,你将为这一失败承担责任;如果帮助者的建议有效,成功可能属于帮助者;不管成功与否,问题的关键是居丧者没有真正学会独立解决问题的方法,帮助者过于主动为居丧者做决定不利于居丧者独立解决问题能力的恢复。
- 避免在干预中评判居丧者。例如:“你不应该那么想”“你不应该伤害你自己”“你怎么能那么做呢?”
- 避免转换话题 帮助者如果在干预中随意转换话题或是按照自己的思路与居丧者沟通,会给其造成一种帮助者有意避开谈论此话题或对此话题不舒服的感觉。
(四)支持居丧者应付悲哀反应过程
- 了解居丧者的人格特点对于了解其独特的反应是必不可少的;
- 告知居丧者尽管痛苦,也必须面对和经历居丧过程,回避和试图绕过这一阶段是不现实的;
- 告诉居丧者应激反应到底是怎么回事,帮助居丧者了解自身的悲哀过程,能减轻其害怕会因此发疯的恐惧,也能帮助他们了解将要面临的问题;
- 帮助居丧者适应丧失,并逐渐投身新的生活。
总之,提供帮助的人既要能“共情”,分担居丧者的痛苦与悲哀,又要与其保持适当的心理距离,不要使居丧者产生绝望或过分依赖;要鼓励其正视失去亲人的困境和问题,避免不现实地要求对方“往好处想”或淡化事情。居丧干预不等于精神病学意义上早期干预,这次地震的居丧干预针对的是正常人突然遭受意外丧亲的打击。首先要帮助居丧者适应,应付创伤事件,帮助居丧者体会自己控制情感的能力,不要在情感发泄方面化太多时间。提供放松的、能使居丧者康复的环境,提高其生活质量,只有出现明显的精神症状时才应实施精神病学意义上的干预。还应尊重居丧者的是否需要帮助的需求,以及在人际关系中暂时表现出的退缩行为。突然丧失亲人的打击是巨大的,但是人类一直在磨砺中成长。我们只要坚持给予痛失亲人者鼓励和建设性的帮助,随时播撒希望的种子,生活一定会重新开始!
以上内容由中国疾控中心精神卫生中心(北京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组织编写。